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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HD临床常用诊断标准包括中国神经障碍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(CCMD-3)、国际疾病分类手册(ICD-10)、美国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(DSM-IV)。ADHD诊断标准包括四部分:症状学标准、病程标准、严重程度标准和排除标准。
1.症状学标准
1)注意缺陷症状(符合下述注意缺陷症状中至少6项,持续至少6个月,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,并与发育水平不相称。)
①在工作和学习或者其他活动中,常常粗心,不注意细节,导致错误发生;
②在学习或游戏活动时,常心不在焉、难以保持注意力;
③对其说话时,常表现出似听非听、心不在焉状;
④无法按照要求完成作业、工作和日常家务等(非由对抗行为或未能理解所致);
⑤经常不能顺利完成有条理的任务或活动;
⑥不愿意从事需要持久精力才能完成的事情(如:做作业或家务),常设法逃避;
⑦常常丢失完成活动必需要用的东西(如:文具、课本、玩具、工具等);
⑧极易分心,易受外界影响;
⑨生活中常忘记事情,丢三落四。
2)多动、冲动症状(符合下述多动、冲动症状中至少6项,持续至少6个月,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,并与发育水平不相称。)
①常常手脚动个不停,或在座位上扭来扭去。
②在教室或其他要求坐好的场合,常常擅自离开座位。
③常在不适当的场合过分地兴奋,爬上爬下、跑来跑去(在成人或青少年可能只有坐立不安的主观感受);
④ 往往不能安静地参加游戏或参加业余活动。
⑤常常一刻不停地活动,好像有个机器在驱动他/她;
⑥常常话多。
⑦常常别人问话未完即抢着回答。
⑧在活动中常常不能耐心地排队等待轮换上场。
⑨常常打断或干扰他人(如别人讲话时插嘴或干扰其他儿童游戏)。
2.病程标准:某些造成损害的症状出现在7岁前。
3.严重程度标准:在社交、学业或职业功能上具有临床意义损害的明显证据。某些症状造成的损害至少在两种环境(如学校、家里)出现。
4.排除标准:症状不是出现在广泛性发育障碍、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病程中,也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(如心境障碍、焦虑障碍、分离障碍或人格障碍)来解释。
黑龙江附一儿童医院是经黑龙江省卫生部门批准,集医疗、科研、预防、康复为一体的的示范型...详细